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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通两孩网上审批

2014-04-3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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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导读:截至昨日,辽宁省实施单独两孩新政已经满月,目前沈阳市计生部门还没有统计出最准确的已办理准生证的数据,但据昨日了解,一个月来办理二胎准生证人数明显增多,其中大东区某一周的办理数量就比政策出...

  导读:截至昨日,辽宁省实施“单独两孩”新政已经满月,目前沈阳市计生部门还没有统计出最准确的已办理准生证的数据,但据昨日了解,一个月来办理二胎准生证人数明显增多,其中大东区某一周的办理数量就比政策出台前多出三倍。

  办理高峰集中在第二周有的区多三倍

  皇姑区一个月来办理了七八十例“单独两孩”准生证,最多的一周是在政策开始实施后的第二周,办理了约30个。

  一位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申请要两孩的“单独”夫妻并不是做了充分思想准备才要二胎的,一些人是意外怀孕有了二胎,他们说如果没有新政策可能就打掉了。

  大东区办理高峰也集中在第二周,共办理了48例,计生人员表示,“单独两孩”政策放开后,办理二胎业务工作量比以往多3倍左右。

  “单独两孩”办理者中80后小夫妻最多

  沈河区一个月来每周办理“单独两孩”人数相对平均,都在十余例左右。沈河区介绍,“单独两孩”新政放开后,二胎办理数量明显增加,申请二胎的主要是三大类:再婚二胎、双独二胎、单独二胎。从今年初到现在三类情况总数已经达到267例,而去年的数据仅为142例,这样算起来,今年办理二胎的大约是去年的二倍。

  在三类办理二胎的情况中,“单独”申请二胎的比重最大,超过了1/3。其中80后小夫妻最多,原因是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正处于生育高峰期。

  新城区办理人数没有老城区多

  东陵区(浑南新区)目前已经有15对“单独”家庭通过了二胎审批。新城区并没有像人们想象中的那样,因为新楼盘年轻住户多,申请“单独两孩”的就多。主要原因是,浑南新区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户籍家庭,他们不在此次“单独两孩”政策影响范围内。

  据了解,很多想要二胎的家庭,多是稳定的中高收入人群,这部分人群有很多是居住在老城区,或者户口在老城区的,所以办理手续的人员就相对集中。

  此外,多个区县计生部门反映的情况显示,申请“单独两孩”的家庭多数已经怀上了第二个宝宝,他们申请办理准生证的需求也更迫切。

  提示

  先了解政策再去办手续

  为方便市民办理“单独两孩”手续,沈阳已开通网上审批服务,办理手续进行了简化,但是仍有一些市民提交的手续不齐全;对政策理解不够,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或现场所带证件信息与网上填报信息不对称。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最好提前通过各区行政审批中心网站了解“单独两孩”政策,或通过“12320”卫生热线电话和“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咨询,也可以到社区、街道现场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及办证时需要哪些证明材料等。

  另外,在网上填报时也要认真核对相关证件信息,避免错填信息而影响审批进度。现场确认时一定要带齐相关证明材料。

  答疑1.户籍为本省但在外省市居住的,是否可以在我省申请再生育?

  答:以公安部门注册的户籍为准,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虽离开本省在本省以外居住,仍可在本省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都是非本省户籍但在我省居住的,应该执行户籍所在地的生育政策,不适用我省生育政策。

  2.夫妻一方户籍为我省,符合我省“单独两孩”政策但不符合另一方户籍地的生育政策,是否可以在我省申请再生育?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因各省人口发展情况不同,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会有所不同,应按照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夫妻仅一方户籍为我省,只要符合我省的生育政策规定,就可以在我省申请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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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男到女方落户,男方为非农户籍,一孩为女孩.政符给批吗
您好,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村民委员会成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其居民从转制之日起3年内,可依照前款第十、十一、十二、十三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一)妊娠16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终止妊娠的; (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您可以看看您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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