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女士:一个朋友,去年9月份因为家庭矛盾离婚了。当时签订离婚协议时,我朋友的老公提出的条件是,离婚必须净身出户、孩子归男方,并要求女方每月支付抚养金。
离婚前,女方的工资几乎全部交给她老公,自己没有私房钱,而她老公家里的财产有数百万。离婚后,女方不仅要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还不能与亲骨肉见面。
不知这种情况,离婚夫妻还能否要求重新划分原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向法院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以此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从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