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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女教师“离婚同居”,哈市长担不起爱情

2019-10-2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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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文/薏怠进入10月,到哈尔滨市各区民政部门办离婚的人骤增,主要是中小学的女老师。离奇的是,她们不是为爱情破裂,只是为拿得《离婚证》,以离婚女教师的身份去报销取暖

文/薏怠

  进入10月,到哈尔滨市各区民政部门办离婚的人骤增,主要是中小学的女老师。离奇的是,她们不是为爱情破裂,只是为拿得《离婚证》,以离婚女教师的身份去报销取暖费。因为,最近几年,哈尔滨教育系统给男教师报销了取暖费之外,只给大龄单身、军婚、丧偶、离婚的女教师报销取暖费。

  在北方,取暖费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很多女教师早就成家了,不再符合大龄单身女,也军婚不上,又不能弄死丈夫,为了报销取暖费就选择了容易实现的离婚,显然属于无奈。离婚后,有的成了拿着《离婚证》的婚姻,“离婚同居”;也有的假戏成真,一个《离婚证》隔膜开来,拆散好端端的家。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几千年的做人美德,今天也不失为美。然而,美德归美德,但在哈尔滨的某些官那里,却成了好玩,否则就不会喊着“尊师重教”、“生男生女一个样”、“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高尚的口号,又不管女教师过冬,反而逼她们去真离婚或假离婚。2007年10月19日,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更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回复一女教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香坊区一直执行以男职工为主报销个人取暖费。产权是女职工的,只有四种特殊情况予以报销,即大龄、军婚、丧偶、离婚”,大言不惭,振振有词,说完了不脸红。

  哈尔滨的一些官们之所以应该脸红,就是因为他们的官做得不好,甚至连官话也说不好。官话说好了,能安慰人,还不容易被人看破原来在骗人。可是,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在给男教师报销取暖费不给女教师报销取暖费问题上,却不会说好官话,一下子裸露出荒唐和霸道。

  他们推翻了“男女平等”和“男女同工同酬”两个现代社会理念。这,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的约束。国内的,大到《宪法》,小到《劳动合同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都规定了男女平等。国际上,联合国一开始就把男女平等立为原则,中国也于1990年批准了《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

  教育主管部门,不但引导着教育的方向,而且掌管着教师的命运。哈尔滨的教育主管部门,通过一个取暖费,就把女教师推上了离婚还是不离婚的选择。离婚,人的自由,本没什么。但是,制度逼人离婚,就是人祸。逼人离婚,离婚的越来越多,社会不会和谐。教育主管部门,站在育人的最高层,当也不道德时,如逼人离婚,育出的人成什么样,不得而知。“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老师不安就无心教好学生。[page]

  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的。哈尔滨不给女教师报销取暖费这么多年了,成疾了,至今还在被教育主管部门支过来支过去,不知道哈尔滨的一任又一任市长,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抑或明知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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