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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赵好年一伙用假结婚骗得巨额彩礼

2019-10-25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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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青海新闻网讯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结婚为名向对方索要彩礼,得手后便人间蒸发。近年来,以这种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在各地屡有发生。这种犯罪行为不但使受害者人财两失,而

  青海新闻网讯 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结婚为名向对方索要彩礼,得手后便“人间蒸发”。近年来,以这种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在各地屡有发生。这种犯罪行为不但使受害者“人财两失”,而且对其心理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而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经查,2004年腊月初十,赵好年(2005年11月17日因犯抢劫罪被格尔木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伙同马金玉、田加华、郭全录(均已判刑)经预谋,以将马金玉介绍给他人为妻为由,诈骗彩礼。接下来,由赵好年充当介绍人,马金玉化名王玉梅,郭全录化名王发云并充当马金玉之兄,田加华充当马金玉的伯父,假意将马金玉介绍给甘肃省民勤县重兴乡村民王某作妻子,骗得200元见面礼,后来索要彩礼未成。

  第一次行骗未能得逞,赵好年一伙并不甘心“失利”。2004年农历腊月十八至廿一,赵好年伙同马金玉、田加华、冉延荣(已判刑)经预谋,用同样的诈骗手段骗得甘肃省天祝县抓喜秀龙乡村民叶某现金22000元。

  得手后的赵好年一伙“乘胜追击”,2005年正月十六至十九,他又与同伙马金玉、王宏(在逃)预谋,用同样的手段,骗得甘肃省民勤县双茨科乡村民杨某现金14800元,铂金项链一条、黄金戒指一枚,价值人民币1780元。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好年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给他人介绍对象索要彩礼为由,多次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7000元。(作者: 陈万宏 何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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