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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走失 丈夫再婚属重婚吗?

2012-12-03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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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走失下落不明满4年时,才能向法院申请死亡,在宣布死亡后,男女的婚姻关系即解除。

  妻子走失下落不明,丈夫再婚是否算重婚?

  张先生:我妻子患精神病,走失两年了,最近我的亲戚帮我介绍了一个老家的女子,请问,在我妻子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我能再婚么?如果再婚的话,算不算重婚?

  律师解答:在现有情形下,你不能再婚,因为你与你妻子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你必须先行解除与你妻子的婚姻关系方可再婚。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也就是说,必须在达到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情况下,你才能向法院申请宣告你妻子死亡,法院依法宣告你妻子死亡后,你们的婚姻关系即解除,在此条件下你才能再与他人结婚。否则,你将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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