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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实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2015-07-01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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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时必须在每月5日前提出申请,各乡镇必须将辖区内新增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按月录入系统。

  从本月23日开始,汝城县汝城县启动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按月登记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按月登记并录入奖励系统,奖励金80元/月,不用再签资金发放协议。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省卫计委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系统进行了修改,汝城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也相应做调整:

  从本月23日开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系统每月开放录入,具体录入时间为每月6-25日,审批时间为每月6-30日。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时必须在每月5日前提出申请,各乡镇必须将辖区内新增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按月录入系统。

  2014年1月1日以后退休或达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的对象按80元/月奖励,不用签资金发放协议。据悉,汝城县2014年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为1719名退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发放了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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