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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口离婚将孩子扔给奶奶 奶奶当庭拒绝

2015-04-2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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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昨天,镇海法院民事审判庭里,一对85后的小夫妻正在互相指责。“你们离婚了,孩子打算怎么办?谁来带?”承办法官问道。结果,两人异口同声:“给奶奶带!”

  小两口互相指责对方

  到法院离婚却都不要孩子

  昨天,镇海法院民事审判庭里,一对85后的小夫妻正在互相指责。

  面对法官,丈夫小万情绪十分激动:“我老婆从结婚到现在,三年了,足足三年,没给我做过一顿饭,没洗过一件衣服。不管小孩,每天就知道上网打游戏,经常玩到下半夜,还跟网友搞暧昧。我说她几句,一不高兴就砸东西,这不昨天锅碗瓢盆又都给摔了,还用剪刀把我的衣服都剪烂了……这婚非离不可!”

  坐在一旁的妻子小江也是满腹委屈:“他自己也不看看自己,像什么男人,你看看隔壁家的小陈,生完孩子舒舒服服在家当全职太太,你倒好,就知道玩摩托车,一个月也就2000多块钱,自己都养活不了。哪像我这么命苦啊,生了孩子还要上班。他爸妈有钱还舍不得给我花,根本没把我当一家人,他倒好想要离婚,我还巴不得呢!”

  “你们离婚了,孩子打算怎么办?谁来带?”承办法官问道。结果,两人异口同声:“给奶奶带!”

  庭下的奶奶听不下去了

  “你们谁都没有资格要孩子”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一旦离婚了孩子是要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也要支付抚养费,你们两个谁想要带小孩呢?”法官一再询问。

  小江说:“孩子给他爸吧,我每个月才赚3000元多点,自己都不够花,没钱付抚养费,等以后有钱了我会补偿孩子的。”

  小万忙说道:“你把孩子给我也是我妈带,我又没钱养,你怎么这么狠心,你是他妈,每月必须得出2000块来。”

  此时,坐在旁听席上的一位中年女性激动地站起来,神情很是落寞。她是孩子奶奶,对小两口的推诿,她很是心酸地说:“我是孩子奶奶。我孙子两周岁了,从他出生那天起就是我在带,晚上也是跟我睡。孩子妈为了保持身材,孩子刚出生就不肯给他喂奶,从小到大没吃过一口妈妈的奶!孙子的奶粉、尿不湿都是我和老伴在买,他们小夫妻生没生小孩一个样。

  孩子打预防针、体检,每次都是我跟老伴带着,生病住院也都是我们老人陪护。护士都觉得奇怪,问我孩子没有爸妈吗?我一句话说不出啊!

  你们配做爸妈吗,还在这嚷着没钱花。小孩现在一天吃多少奶,每顿吃多少饭,你们知道吗?快三十岁的人了,一点责任感都没有,每天下班只知道出去玩,就算哪天回家早点,不是玩手机就是玩电脑,跟小孩玩上十分钟就嫌烦,孩子是你们俩的,你们要离婚孩子自己带,别指望我给你们带!”

  听完孩子奶奶的话,法官心里也不是滋味。他苦口婆心劝说,小夫妻最终和好,并表示以后会多关心孩子,尽到父母的责任。

  知识拓展:

  《婚姻法》对离婚子女抚养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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