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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由谁起诉才能立案

2019-10-08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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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众所周知重婚是严重损害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对此是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重婚罪由谁起诉才能立案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重婚罪由谁起诉才能立案

  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

  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重婚罪由谁起诉才能立案

  二、重婚罪的犯罪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

  2、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确实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近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权益,都规定了只要具备包括重婚、通奸、遗弃等妨碍婚姻存在的离婚法定事由的,过错方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中国《婚姻法》合理借鉴了外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有益经验,明确规定因重婚或婚外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中国婚姻法律制度中第一次设置的损害赔偿制度,标志着中国婚姻家庭领域的民事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主要是夫妻一方,另一个则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立案侦查后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重婚罪由谁起诉才能立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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