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返还彩礼纠纷 女方退婚不退彩礼怎么办

2017-11-20 10: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男方给女方一定的彩礼是我国一种传统的结婚习俗,但最近几年彩礼的已经成为结婚攀比的对象,成造成了很多人因为彩礼致贫的情况,婚姻一定期限后如果离婚的,女方要退还彩礼,那么女方退婚不退彩礼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女方退婚不退彩礼怎么办

  【案情】

  2016年5月,大龄青年方杨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孙美。初次见面,男方家人对孙美的印象很好,给了女方见面礼8000元。一周后,媒人带着孙美前往男方家看家境,熟悉环境,男方父母又把早已准备好的18000元红包交给孙美。十天后,二人便在男方家人的催促下,举行了订婚仪式,方杨再次交给孙美20000元订婚礼金。但因彩礼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11月,双方停止交往,且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后方杨屡次为彩礼的事与孙美协商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孙美返还订婚彩礼钱共计46000元。

  【分析】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举办订婚仪式后,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孙美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据相关法规,判决被告孙美返还原告方杨订婚彩礼46000元。

  【法律条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可知: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什么情况下要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司法实践中,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876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