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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9-12-2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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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房似乎成为了结婚的必要条件,但也有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购买了房子,那么,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很多人因为这个问题,在结婚之前顾忌重重,有的甚至产生了嫌隙。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婚前房产购买时夫妻双方的出资情况:

  1、婚前个人或父母全资购买房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结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前由一方支付房屋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对于婚前房产夫妻双方都有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离婚时主张分割房产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进行分配。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相关内容,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子的出资情况,根据情况不同,房子的所有情况也是不同的。若您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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