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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2020-08-1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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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所得等等。如果法院判决执行夫妻中一方的财产的,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如果执行的原因配偶没有什么法律关系,是不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的。今天最年婚姻法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出台了新的规定。

  共同财产意味着双方或者是多方有对此财产的处置权,财产被执行需要经过共同财产的所有方同意才可。对于被执行人的房屋共同财产,法院可以进行查封,但不可以拍卖,同时对于被执行人家属或是财产共有人的生活必须物品或是生活必须费用法院无权执行。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都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如下: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4、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5、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三、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认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的相关内容。综上,如果强制执行的原因与夫妻另一方没有什么法律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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