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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2019-03-2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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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由于生活相处中的矛盾不愉快而离婚,然后再次结婚与他人组建家庭。那么重组的家庭也会有一些矛盾存在,例如房子财产等问题应不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再婚夫妻房产赠与过户流程有哪些?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夫妻之间房产过户的情形有什么规定?接下来就是由找法网小编带来有关再婚夫妻房产赠与过户流程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再婚夫妻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可以通过房屋过户,修改房产证名字。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再婚夫妻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二、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夫妻之间房产过户的情形有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有关于再婚夫妻房产赠与过户流程的有关知识,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相信很多人都对再婚夫妻房产赠与过户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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