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婚前父母出资所购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6-08-08 16: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现在很多人认为房子是结婚的条件之一,于是有很多家长就张罗着给自己的孩子买房。那么,婚前父母出资所购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1、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应该归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如果有房产分割情况发生,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需要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产权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4、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父母的出资购房行为可以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5、婚前由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315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