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p2p网贷平台的监管不断的在创新

2015-07-20 10: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互联网金融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互联网金融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很多投资者对于p2p网贷平台信息是否公开很关注。有的p2p网贷平台信息完全公开,有的是部分公开,有的不予公开。

  如何打造成一个完全透明的p2p网贷平台至关重要。现在不断的有新的监管政策的实施与公布,p2p网贷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满足了客户的需求。相比与传统行业它具备方便性、灵活性。

  监管现状:鼓励创新发展,适度监管,信息披露是重点

  虽然截止到今天,也没有具体详细的法律监管条例出台,不过可以回顾一下监管层的态度。早在2014年4月,银监会就划定了P2P借贷四条红线,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要明确四条边界: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从“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这一条就可以看出,作为良心中介是要对撮合的双方都负责的。任何信息的缺失或者不客观对于中介这个定位来说都是不尽责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监管内容大致为“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严格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风险提示,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反洗钱,加强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财税扶持政策,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工作等。”

  这份意见中明确说明要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所以提高平台的透明度,并不只是为了单纯迎合投资人,也是为了符合行业监管的方向。只是对哪些信息进行披露没有详细的说明。

  在2014年9月,银监会领导明确了P2P监管的十大思路,其中第八条提到“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这一条就释放了重要的信号,信息披露不只是针对自身项目客观披露,也要对项目风险,自身管理运营这些信息进行披露,对投资人也要做到风险提示,不能一味得宣传“保本保息”。

  综上可以看到监管层对行业监管虽然保持了较为宽松和包容的态度,不多必然会很重视平台的信息披露程度,对此,网贷平台的正确态度应是拥抱监管,而不是违背监管方向而行之。

互联网金融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447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互联网金融法律师团,我在互联网金融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