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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窃取银行卡信息转移钱款

2015-06-0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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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网上支付日趋流行,信用卡犯罪已不需要获得实际的信用卡,只要窃取到银行卡关键信息,再利用网络无卡交易或制作“克隆卡”即可获利。找法网小编在此提醒:网上支付须谨慎。

  

  破解账号密码盗取网银

  随着网络支付的盛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觉”中窃取银行卡信息,转移钱款。

  去年11月20日,经侦总队接到报案线索,四川、浙江等地多名被害人的银行卡内资金被盗划,资金被用在本市一家互联网理财平台上购买基金产品;可十多分钟后,购买的基金产品又被赎回,资金回到被害人名下的另一张银行卡内。这些进账的银行卡虽然用被害人的信息,却不是被害人本人办理,卡也不在他们手中。这样一来一去,造成多名被害人损失共计150余万元。

  专案组以资金流向为主线进行追踪,兵分多路赴广东、湖南、江西等地调取提款监控录像,逐步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情况。今年1月、3月,两名主犯相继落网。

  据交代,犯罪嫌疑人宁某利用大量银行储户在使用网上银行时设置密码较弱的情况,通过黑客技术对这些网上银行账号和密码实施批量破解。在破解成功后,宁某又登录网银获取持卡人身份信息及银行卡相关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宁某在本市某互联网理财平台盗划被害人卡内资金购买基金产品;之后,将基金赎回返还的资金转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庄某冒用被害人名义骗领的银行卡内,再通过ATM机提现。

  以提高额度为由骗取信息

  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目前盗取信用卡个人关键信息的手法日趋多样且隐蔽:有人利用网络购物提供货到付款服务,要求顾客使用其提供的POS机刷卡支付货款,窃取银行卡信息;联合酒店、餐厅服务人员,在消费买单刷卡服务过程中,利用测录设备窃取银行卡信息。在一些案例中,还有不法分子冒充银行诱骗被害人报出关键信息。去年6月,经侦总队接到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报案,该行多名持卡人名下的信用卡被犯罪嫌疑人盗刷,卡内资金全部通过互联网订购机票后套现。经侦总队调查发现,去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吴某伙同陈某、李某等人,通过网络购买400声讯电话,然后在网上广泛发帖,称能 “代理提高信用卡额度”,诱骗被害人拨打帖子中留下的400电话。之后,假冒银行客服人员接听持卡人来电,骗取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卡号、有效期、CVV2验证码等关键信息。以海南儋州为作案根据地,吴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骗得本市10家银行80名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

  据公安部门介绍,不少犯罪分子热衷无需使用实体信用卡的网络交易方式套现。通过网络购物平台,机票、黄金、名牌箱包等易变现的商品成为他们青睐的物品,也使得涉网银行卡犯罪成为当前银行卡犯罪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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