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浅谈代表在人代会上如何提高审议质量

2019-05-02 02: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宪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宪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审议是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利,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方式。审议的质量、效果如何

审议是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利,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方式。审议的质量、效果如何,直接反映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关系到人代会的效率和质量,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因此,如何进行审议,提高审议质量,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审议的含义和特点

  审议,汉语词典解释为审查讨论。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的审议,通常理解为:对列入人代会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阅读、讨论、研究和审查,之后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

  审议是人大代表进行表决的前提。人大的决定权、选举权、立法权的行使,最终是要进行表决的。为了正确行使这些职权,就要了解情况,就要进行讨论、研究和审查,只有经过审议后的表决才会科学合理。

  审议也是一种监督形式。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满意,是否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审议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审议不只是评功摆好,能帮助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笔者认为人大的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和立法权,只有通过审议才能得到很好体现。

  二、目前代表审议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认为目前人大代表在审议时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对审议认识不到位。有些代表不能认真学习代表法等有关法律,对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权利与义务缺乏认识,对审议的意义不理解或理解不深,不知道审议是为了什么。有些代表,把当代表看成是一种荣誉,看成是对自己的奖励,把自己混同于“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只满足于做好本职工作,不知道代表要做什么。有些代表在审议时存在“不说不好意思,说多了没得意思,所以只能意思意思”的思想。有些代表在审议时存在三种“担心”。即:担心讲多了,怕别人会讲你什么意思;担心讲不深、讲不全;担心讲了没用、讲了也白讲。具体表现在审议时,讲成绩多、表态发言多、空话套话多、谈本职工作多,深思熟虑少、出思路少、突出重点少、摆问题少。会议审议时间本来就不长,在大会安排的几次审议中,有的地方还会出现“首次审议像模像样,二次审议三三两两,再次审议集体放‘羊’的现象”。

  2、审议准备得不充分。有些代表就一些具体问题即兴发挥,想到哪说到哪 ,或者发言随大流,或者海阔天空、离题万里。由于审议准备得不充分,导致审议泛泛而谈,草草收兵,实际效果差。

  3、代表有依赖心理。有些代表主观认为“一府两院”的报告不会有错,只要相信认可报告就行了。因而在审议时往往大而化之讨论一番,最后举手通过。少数代表在一届任期之内几乎不发言,没有提过一件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只是举举手,把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报告当作上级文件来学习,轻看和颠倒了自己人大代表的位置,使得审议失去了本来意义。

  4、代表的知识面不广。有些代表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得不够,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知之甚少,对本行政区划内的规划、目标、工作情况及政务活动缺乏及时、全面、系统的了解,使得对议案和报告的审议力不从心,没有足够的知识水平支撑。

  三、对代表提高审议质量的建议

  为了履行好法律赋予代表的审议职责,笔者认为代表要提高审议质量,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提高对审议工作的认识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为选出自己当代表的选区或选举单位负责。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本人,而是成千上万的人。要按代表法的要求,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要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不要失职。在人代会期间,要积极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审议好各项报告,切实为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好神圣权力。如果人大代表对审议工作认识不到位,即使政治、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都很高、很强,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要提高履职水平

  代表平时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要掌握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性质、主要职责,知道他们应该做什么,怎样做才算做好工作,要加强对其工作规划、目标等情况的了解,以此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政策和履职水平。特别是有些代表由于受自身工作阅历、知识结构、议政能力等因素的制约,执行代表职务有一定困难,就更需要加强学习培训,向有经验的老代表学习取经。

  3、要开展好闭会期间活动

  有些代表认为当代表就只是参加人代会,把参加人代会视为唯一的代表职责,这种认识是非常错误和有害的。按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也是代表的重要职责。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知情知政、掌握第一手资料,酝酿、起草、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为出席大会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作准备的过程。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代会会议的审议质量。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不高,人代会的质量也不会高。

  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积极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为审议做好准备。要注意收集在人代会上的审议发言材料。比如准备在人代会上审议农业工作,就要重温政府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对农业作了什么承诺,然后到有关单位部门进行调研,这样审议才会有理有据。要与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他们反映的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理出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建议,在此基本上准备好在人代会上审议发言提纲。

  4、要努力为代表审议提供条件和方便

  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要努力为代表提高审议质量提供条件和方便。一是要建立健全政情通报等制度,畅通代表知情渠道,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二是人大常委会要经常组织代表围绕年初人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有关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视察调研,以便了解情况,为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与在人代会上审议的有机衔接提供帮助。三是人大常委会要适时对代表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四是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五是提交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要尽量提前发给代表。六是大会主席团要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审议,要重视代表的审议意见,并使代表的审议意见有着落,有反馈。七是代表中的领导和列席人员要自始至终参加分团或分组审议,不要因种种原因离开审议会场,特别是列席人员要认真负责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以此来激发代表的审议积极性。八是代表团的团长、副团长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和引导好本团的审议。[page]

  5、要不断创新审议方式

  多年来,传统审议方式是按行政区划分团或分组进行。大会主席团要立足于审议效果,积极开拓创新审议方式。如有些地方的人代会采取专题审议的办法就值得借鉴。专题审议就是把代表按系统和个人取向划分,就某一专题进行审议。专题审议有较强的导向性和针对性,能克服团组审议分散、重复、跑题现象。大会主席团要在审议方式上有所创新。

  6、代表在人代会上审议的具体做法

  笔者认为,要做好在人代会上的审议工作,人大代表拿到会议资料后,要安排一定的时间阅读报告,并认真听取报告,带着问题钻研报告。对各项报告的审议,一定要结合自己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对照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人大决议提出的要求,对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地方党委的指导思想,对照报告机关的法定职能,对照本地的实际,拟定审议发言提纲。如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所提出的任务,完成得怎么样?没有完成是什么原因?人大的决议和决定执行得怎么样?今年的工作报告是否实事求是? 审议发言时说成绩要讲透,讲问题不绕道,提建议要明明白白,既要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又要切合本地工作实际。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同时可操作性要强。特别是语言表达能力欠佳或在公众场合讲话机会不多的代表,最好要认真拟定书面审议发言材料。这样不仅能掌握和节约有限的审议发言时间,更能提高审议的质量和水平。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宪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494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宪法律师团,我在宪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