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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的“视察观”

2019-05-01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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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代表法的规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或代表持证视察,是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代表行使职责的重要方式,是代表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渠道,是代表知情

  依据代表法的规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或代表持证视察,是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代表行使职责的重要方式,是代表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渠道,是代表知情知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好方法,也是人大加强监督工作的好形式。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且多数是兼职代表,平时本职工作繁忙,没有时间深入基层和群众,视察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广泛接触社会、了解各种情况,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能力的极好机会。为此,笔者认为,要使视察活动真正取得实效,需要树立正确的“视察观”。

  感情要“下”去,实情要“上”来

  感情要“下”去,就是视察时要怀着对群众的真挚感情下去,真正把群众当作朋友、当成亲人,这样就会与群众情同手足“拉家常”,鱼水一家“问寒暖”,设身处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尽职尽责为群众办好事。这样不仅能够密切代表与群众的关系,加深感情,而且能够获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如果对群众缺乏感情,抱着“完成任务”、“参加活动”、“例行公事”的态度视察,就做不到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也就了解不到群众所想、所急、所盼,就达不到视察的目的。只有带着感情下去,基层情况才会上来。如果对群众感情淡漠、群众观念淡化,时时以“父母官”自居,就会视察“下”不去,群众“联”不起来,实情“上”不来。

  实情要“上”来,就是要把实实在在的民情民意带“上”来,对基层情况心中有数。这是“从群众中来”的具体体现,是成事之基。代表下基层视察,深入群众,了解民生,掌握实情,不仅是做好代表工作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要通过实地视察调研,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求,倾听群众的呼声,把握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建立在了解、顺应、符合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基础之上。

  思考要“下”去,思路要“上”来

  思考要“下”去,就是要带着学习的精神、求教的态度下去,要以想发展、谋发展、抓发展为己任。要以广阔的视野来洞察民情民生,以战略思维能力和科学判断能力看基层、解民情,正确把握基层情况的点与面、表与里、虚与实,正确处理好主与次、轻与重、急与缓、难与易等关系。要善于思考、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想几个怎么办。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汲取群众的智慧来丰富思路、凝聚群众、引领群众、推动工作。

  思路要“上”来,就是解决“怎么办”的问题,把思路变为行动。要在思考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基层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基层谋划工作思路,引致富之路,举发展之措。首先要思得远,要有超前意识和战略眼光,不仅要思当前,而且要思长远。其次要思得广,要善于洞察国情、省情、县情、乡情、村情,跟上时代发展,做到博采众长为己用,打开门路搞发展。再次要思得准,要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中,理清头绪,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切入点,“弹好钢琴”,做到思而有方、思而有策、思而有效。

  身心要“下”去,名声要“上”来

  身心要“下”去,就是要真正沉下身去,安心视察。视察时要坚持深入现场,身临其境,只有这样,才能看得清、看得准、看得快、看得透,建言献策才能符合民情、民意。因此,作为人大代表,视察前先要把身心从机关“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从“迎来送往”中解放出来,走出机关,走进基层,走入农家,心系基层,心系群众,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名声要“上”来,就是要提高人大代表的公信度。要避免现在交通工具方便了,离群众反而远了;通讯设备先进了,与群众交流反而少了;代表文化程度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反而下降了;面对会议、媒体机会多了,与群众面对面直接接触少了等现象。视察时要俯下身子,放下架子,不在会上听汇报,不在纸上看实效,不搞“围着路边转转,隔着玻璃看看,端着酒杯谈谈”,不搞“蜻蜒点水、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要走进农家院、蹲在农民田、住进农家屋,身临其境,亲力亲为。通过深入视察,提升人大代表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要“下”去,信任要“上”来

  责任要“下”去,就是要带着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责任下去。这样就会对视察活动有一种“承担”、“付出”、“奉献”的责任意识,就会真心、有心、用心、尽心地搞好视察活动。视察的过程实为履职为民的过程,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视察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视察工作的第一目标,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信任要“上”来,就是要让群众从代表们的所作所为中,看到代表们的形象,进而看到人大的形象,提高人大代表的信任度,为人大工作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现在一些代表意识不强、作风不正的问题仍然突出。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谋利于人民,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人大代表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时要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始终坚持履职为民。开展代表视察活动就是要把群众对代表的信任带上来,化为履责的活力,负责的压力、尽责的动力,通过视察,使群众对代表更加信任。

  时间要“下”去,实效要“上”来

  人大代表来自不同岗位,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如不下决心,难免出现“走不开、走得短,走得近”等现象。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统筹兼顾,“弹好钢琴”,保证视察活动的时间。这是下基层视察的基础保障。要采取“让、挤、腾”等办法,保证有比较充裕的视察时间。

  有了时间保证,就要在工作中见实效。要注意克服下去不下力气,视察不动脑子,形式上忙忙碌碌,实效上碌碌无为等不良倾向。要真抓实干,既要坐而言,当好建言者,又要起而行,当好实干家。要防止走马观花式的视察,要注意发现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探究其存在的原因,提出如何解决的建议,使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真正得到解决,确保视察不走过场,不做无用功,不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损害人大代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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