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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有何区别?

2019-06-0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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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国家对其给予弥补的制度。国家补偿责任在责任之前就已经存在。其与国家
  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国家对其给予弥补的制度。国家补偿责任在责任之前就已经存在。其与国家赔偿的区别为: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2)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这可以说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3)时间要求不同。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

  (4)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5)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国家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但是国家补偿制度中没有追偿制度。

  行政补偿的含义: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1]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行政补偿的性质是行政补偿的主要属性。即其在法律分类体系中的基本类别属性。行政补偿性质是行政补偿理论中的重要问题之一。行政补偿性质的研究对整个行政补偿理论研究有着重要的作用。笔者拟就国内有关行政补偿性质的不同观点进行初步的分析比较,进而提出本文自己的看法。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联系和区别;

  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赔偿受国家赔偿法的限制,国家并非对所有的行政侵权行为都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都可以适用调解,但是,公民因与行政机关对行政补偿不能达成协议而起诉的,适用一般的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是由民事赔偿发展而来,但二者又有以下四个区别:一是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主体是抽象的国家,具体由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责任主体与赔偿义务人分离。民事赔偿主体是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责任主体与赔偿义务人未分离;二是赔偿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民事赔偿则由民事侵权引起;三是归责原则不同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等;四是赔偿程序不同。国家赔偿通常要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的前置程序,民事赔偿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此外,国家赔偿实行请求人初步证明规则,民事赔偿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国家赔偿也不同于国家补偿。所谓国家补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了特别损失,国家对其予以补偿的制度。赔偿与补偿区别有四:其一,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其二,性质不同。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意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其三,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其四,承担责任的时间不同。国家赔偿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条件。国家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也可以在损害发生后。

  难点、易错点分析

  1蔽什么国家赔偿的主体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其工作人员而是国家。国家侵权行为大多是公务人员具体所为,但公务人员是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其职务行为就是国家机关的行为。而国家机关又是代表国家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是国家的具体代表。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应由国家承担责任。但国家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的义务则必须通过法定的赔偿义务机关来履行。这也正是国家赔偿责任主体与赔偿义务主体互为分离的原因。

  2笔欠袼有国家机关的行为侵权都适用国家赔偿法。答案是否定的。理由有三:第一,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国家赔偿仅限于国家行政、检察和审判机关,立法机关和军事机关造成的损害不由国家赔偿法调整;第二,被授权组织(非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非国家公务员编制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中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第三,被授权组织执行其本身职能造成损害的,不是国家赔偿义务人。只有其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行政职权,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受损时,才能成为国家赔偿义务主体。

  3惫家赔偿与国家补偿各自的适用范围有何区别。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除以上区别之外,还有一点考生必须注意:赔偿与补偿都是针对损害而言,没有损害就不存在赔偿,也不会有补偿。并且,这种损害必须是合法权益的损害,非法利益自然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赔偿,只针对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国家机关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则适用国家补偿。因此,赔偿与补偿的适用可以用一句话概括:违法损害予赔偿,合法损害以补偿。

  重点法条提示:《国家赔偿法》第2条:国家赔偿的含义与履行机关;第7条: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第8条:复议机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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