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钓鱼执法”疑存职业拦车者

2019-06-04 04: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国家赔偿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国家赔偿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2009年10月20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上海钓鱼执法调查:99%黑车司机被钩过》,以下是节目实录:今天的节目开始之前,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幅照片。这是一只受伤的手,还

  2009年10月20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上海“钓鱼执法”调查:99%黑车司机被钩过》,以下是节目实录:

  今天的节目开始之前,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幅照片。这是一只受伤的手,还包着纱布,伤者名叫孙某界,今年18岁,砍伤他手指的不是别人,正是孙某界自己。

  这个18岁的小伙子为什么会砍自己的手呢?难道他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还是受了什么巨大的刺激?事情还要从几天前他在路上的一次偶遇说起。

  接连两起事件引发社会对钓鱼执法的质疑

  病床上的这个小伙子叫孙某界,三天前刚从河南商丘的老家来到上海,在一家某筑设备公司做司机,小孙每天的工作是开着公司的面包车,接送工人往返于宿舍与工地之间,就在他上班的第二天,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小孙:“当时七点半的时候我从京康博尔工地回来,把我们工人送到宿舍我就到基地拿张油卡去加油,走到张杭路和招待路交叉口有一个公交车站点,忽然有一个男子20岁出头跨了一个包,他说兄弟帮帮忙,我等了一个多小时我很冷,我到杭州有急事,当时我看到也挺可怜的,挺想帮他一下。”

  据小孙说,他完全是出于好心才让这名男子上了车。

  小孙:“开了有几十秒钟的时间,他当时就从右挎包里掏出来十块钱的面值吧好像,他用左手放钱,当时我正准备说不要钱,当时已经来不及了,他就开始抢(车钥匙),左手放钱还没放下,右手就抢我的钥匙,抢我的钥匙顺便左脚踩我的刹车不让我走。”

  小孙告诉记者,就在这名乘客抢下小孙车钥匙的同时,他发现右侧有一辆面包车开过来挡在了他的去路。

  小孙:“从车上跳下几个穿执法衣服的,没有亮任何证件就把我从车上拉下来,我就掏手机报警,我准备报警手机就被他们抢了,手就被他们控制住了,把我硬塞到一辆面包车上开到一个胡同里面。”

  就是在这辆面包车里,小孙接到一张《涉嫌非法营运调查处理通知单》和一张《车辆暂扣通知单》。回到宿舍后,工友们的怀疑让小孙非常委屈。

  小孙的哥哥孙某纪:“我在楼下听到咚的一声响声,跑上去一看他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脸,手在床外面耷拉着,下面淌了好多血,我一看这个手骨头都看的清清楚楚,白的骨头。”

  小孙:“我是清白的,一定要查清楚,我真的是清白的,我总共来上海三天开了两天车就出现这种情况,我真是清白清白的,我希望他们一定要查清楚这个事实,还我一个清白。”[page]

  18岁的孙某界选择用自残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无辜。到上海打工才三天,就遇到这么一件说不清道不明的事,确实很让他气愤。面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出的调查处理通知书,孙某界希望有关部门能拿出确凿证据要么证明他非法运营,要么就还他一个清白。

  在上海,有过这种遭遇的还远不止孙某界一个人。上海的另一位司机张某则选择了一种更为理性的方式,对这种执法方式说NO,他一纸诉状将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张某是上海一家外企的市场经理,这辆自动挡的福克斯轿车是他每天上下班的交通工具,2009年9月8号,张某像往常一样开着这辆私家车赶往公司,在闵行区元江路与华宁路口,遇到红灯停了下来。

  张某:“这时候从旁边有一位穿白衣服的男士过来说带我一段,我马上就拒绝他了,我说我是私家车,不带人的,接下来他就说我肚子不舒服,因为他基本上弯下腰很痛苦的样子,他说就前面一小段,因为我看他比较难受的样子,我心一软就让他上车了。”

  张某说,没想到这名男子到目的地后,不仅没下车,反而开始抢车钥匙。张某的第一反应是遇到了劫匪。

  张某:“我就抓住钥匙,我说你要干什么?这时候门被打开,一群穿制服的过来,他们就把我从车里面拽出来,下来卡住我脖子,把钥匙从我手上硬抢过去,再以后就是被塞到一辆面包车上。”

  张某说,在这辆面包车上,他收到了一张以涉嫌无证运营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为理由的《车辆暂扣通知单》,按照相关条例被处以罚款一万元。处罚他的上海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声称,他们掌握有录音证据,证明张某和那名男子谈过车费的问题,而这正是他们处罚张某的依据。但张某告诉记者,当时那名男子上车后曾多次表示要给他钱,但都被他回绝。

  张某:“其实我觉得我不是说我多高尚,但是我觉得我平时的生活当中也是一个普通有爱心的一个人,不是说我多高尚。”

  今年30多岁的张某就职于一家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他说自己的年收入超过20万元,不可能去做黑车司机。

  记者:“在张某的家里,他向记者拿出这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及来自地震灾区的一些感谢信,据我们了解张某平时就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从他工作开始一直到现在,每年他都在不间断的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这样的公益组织进行捐款。”

  私家车收了钱,是否意味着存在非法营运行为?

  按照张某的说法,他当时所经历的场景,与孙某界如出一辙,都是在路上遇到有人拦车,然后执法人员一拥而上,以非法营运私车为由,扣押车辆,对司机处以行政罚款。

  那么张某和孙某界属于非法运营吗?来听听执法部门的看法。

  上海市闵行区某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某江:“因为你没有营运的资质,只要你收钱了现在认定的标准就是你从事非法运营。”

  李某江,上海市闵行区某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分管闵行区交通工作,闵行区某设和交通委员会,是这次开出张某违章罚单的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的上级主管单位。

  记者:“即便你好心捎人家?只要你收了钱?”

  某交委领导:“这个不存在好心的问题,如果你是好心就不需要收钱,学雷锋就叫义务劳动,所以你要收钱就不能叫好心了。”

  记者:“所以你觉得他收10块钱油钱也不可以么?”

  某交委领导:“你没有营运资质的你收钱了就认定你从事非法运营。”

  记者:“这个小伙子为证明自己的清白把自己的手指头砍掉了,你知道这件事吗?”

  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持工作副总队长蔡某艳:“这个消息我们也是今天早上通过媒体才知道这个事情,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还没有回来,这个事情我们听了以后说心里话我们也比较担心。”

  蔡某艳,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持工作的副总队长,他向记者介绍,虽然目前小孙自断手指的案件还没有调查清楚,但对于他们查处的案件来看,认定是否属于非法营运却很简单。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领导:“你没有这种许可你从事这种经营,一个你和当事人是不认识,然后你有这种收费的行为,只要有这些要素构成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他是非法营运。”

  记者:“哪怕只有一次也能够认定吗?”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领导:“因为对非法营运的认定不是按次数来认定的,是按照他违法的认定的。”

  记者:“哪怕你只有一次?”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领导:“哪怕你只有一次也是非法营运,那么它认定的标准不是按次数。”

  执法部门说,是不是拿了钱就是判断私家车和黑车的唯一标准,由此可以推想,他们所谓的取证也就是只要在车上看见了钱,证据就算拿到手了。但作为张某的代理辩护律师,郝某松却不这么认为,我们再来听听他的观点。[page]

  国纲律师事务所公益部主任郝某松:“所谓非法营运,首先是一种经营行为,这个明显不是经营行为,比如说我看你有一本书,我觉得挺好,十块钱你卖给我,这个不是经营行为,工商部门不能由此认定你没有营业执照,税务不能说你需要缴税,这个只是民事之间的一种交易行为,不能认定为经营。”

  即使私家车收了钱,是否就意味着存在非法营运行为?郝某松对这个标准提出了疑义。实际上,在钓鱼案中,最大的争论焦点还不是在这里,而是用设诱饵和钓钩,来让司机上钩的方式。张某和孙某界认为,执法部门是采用钓鱼的方式来让他们上当的。

  我注意到你刚才讲了一个关键词叫钓鱼,那么,像孙某界他们遭遇的到底是不是钓鱼呢?当初上他们车的人是不是钓钩呢?我们的记者专门在上海进行了明察暗访。

  孙某界自伤和张某起诉,接连两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对钓鱼执法的质疑。而随着越来越的受害者站出来现身说法,人们怀疑在一次次钓鱼行动背后,似乎存在一个职业拦车的群体,他们组成了一条灰色的利益链条。

  甚至有人说,整个上海市至少有上千个在路上拦截车辆的“钓钩”,每次执法活动开始前,执法部门都会先确定抓黑车的地带,然后带着钓钩前去踩点,一般一个区至少设置五六个点,一个点要抓至少5辆车。这种怀疑是不是站得住脚呢?我们再看看记者的调查。

  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里提到,在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利用“钓钩”执法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他们在招募“钓钩”时还有具体要求:一是要长得干净,不猥琐;二是衣服得穿得干净,像个普通市民;三是容易被信任,“最好胖一点,憨厚一点”。钓钩”每“钓”到一位“非法营运”的司机,便可获得300至600元的奖励,而“钓钩”头目也会拿到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那么,到底有没有媒体报道的“钩子”呢,我们来到了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这里是当地著名的黑车聚集地。

  司机:“99%的都被钩过。”

  记者:“你也被钩过没有?”

  司机:“钩过。”

  记者:“被罚了钱没有?”

  司机:“罚了。”

  记者:“罚了多少?”[page]

  司机:“8000。”

  司机:“现在做钩子的人什么样都有,夫妻俩人吵架的,生病的,说不好听的有的死人了身上代着白布说去报丧去,说你帮我送一下,还有冒充医院打着盐水出来的也有,假装生病的也有,都有的现在。”

  记者:“你认识他们吗?”

  司机:“认识啊。”

  记者:“你能帮我找他们一下聊聊吗?”

  司机:“不可能,他们承认会被打死的。”

  上海市闵行区某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某江:“我们执法当中不存在用‘倒钩’的问题,用所谓的钩子或者现在媒体上草草的叫‘倒钩’,我们没有用这种方法打击非法营运。”

  记者:“但是你能不能提供车上乘客联系方式给我们或者给其他媒体?”

  李某江:“这个是保密的,要保护这些人的合法权宜。”

  记者:“你们对于协助你们执法举报的那些乘客有奖励吗?”

  李某江:“这个我们根据规定的话,我给你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媒体上提供重要的线索它也是有奖励的。”

  记者:“你们这个奖励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李某江:“奖励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记者:“具体的能说一下吗?”

  李某江:“这个也是象征性的给一点。”

  记者:“有标准吗?”

  李某江:“给几百块钱吧,三五百块钱吧。”

  执法是否存在漏洞?

  尽管政府部门坚决否认钓钩的存在,可是,这位负责人也承认,他们对举报人有奖励标准,而且金额还不低。其实,不管是社会上所说的钓钩,还是政府所称的举报人,这些人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在这种有偿举报、罚款跟进的执法方式中扮演了一个关键角色,如果对这些人缺乏鉴别和监管,可以想象,它就很容易变成一种打着执法幌子牟取利益的便利渠道。

  我这里也有一组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给我们提供的数据,今年前九个月的时间,上海市市区两级交通执法部门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就达到17000多辆,对于这些车辆的处罚标准最少2000元,最多达到5万元。他们表示,在查处这些车辆的过程中,并没有违法的现象,但我们的记者调查中却发现,执法并非天衣无缝。[page]

  另一位“钓鱼案”的当事人陈某勤是上海市一家绿化某材公司的职员。近两年来,这个小个子男人已两次将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法庭。

  陈某勤:“08年5月12号河北发过来货,我去提货,提货的时候车子没油了到加油站加油,加油的时候一个小青年问我让我带一下因为到那我正好顺路,大家能帮就帮个忙。”

  陈某勤说,他没想到车辆行驶约5分钟后,这名男子下车的同时,扔下十块钱并突然拔掉了他的车钥匙。

  陈某勤:“后来又来了大概七八个人,把我这样一勾,勾到另外一个车上去,我看这个不对呀,怎么这种情况?我摸到手机马上就打110,他们看到我打110就打我,把我打的身上满身都是血。”

  随后,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给陈某勤下达了违法营运通知和扣车通知,之后,这个倔强的安徽青年开始了他的上访之路,几乎扔掉了自己的工作,每天奔走于各级执法部门之间讨要说法。最后,陈某勤将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了法庭。

  陈某勤:“我要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不出庭作证,我问了法官既然有证人干嘛不出庭作证呢?他说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情,两审都判了我输了。”

  虽然官司打输了,但迫于信访部门的压力,一年零四个月后,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终于同意开出了《放车通知单》,但陈某勤拿着一纸通知在停车场却遇到了难题。

  陈某勤:“开门啊,我有单子,我要提车。”

  工作人员:“我们是需要收停车费的,你这个是要交2000元停车费,不交这个不放车。”

  李某江:“停车费它是按标准收的呗,它给你保管车应该是要收钱的。”

  记者:“但是我手里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例,63条,‘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当场提供其他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李某江:“这是什么时候的?”

  记者:“这是在2004年7月1号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李某江:……

  半小时观察:拭目以待 看谁在违法

  如果最终有证据证明,张某和孙某界就是非法运营,而上海的执法部门在整个执法过程中确实没有使用传言中的钓钩,相信社会舆论最终会还相关部门一个清白。但如果最后有证据表明张某和孙某界是被钓鱼执法所害,那么结局就不是还个清白那么简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如果钓钩和执法人员采用虚假线索,就是故意捏造事实,属于诬告陷害行为,而如果他们领取了奖励金,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更涉嫌诈骗罪。

国家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946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国家赔偿律师团,我在国家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