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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着火 邻居索要赔偿

2019-06-04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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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马老板的日杂店起火,致使黄老板的汽配店损失30余万元,法院一审判决马老板应该赔偿黄老板33万余元。

  非法经营柴油的日杂店着火,结果殃及做汽车配件的邻居,邻居找日杂店老板索赔却3个月找不到人,只好告上法院,龙岗法院一审判决日杂店老板赔偿汽配店33万余元。日杂店老板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昨天,该案在市中级法院二审。

  日杂店着火殃及汽配店

  引起这桩官司的火灾发生于2010年6月7日下午17时18分,地点在马老板经营的龙岗区峻龙日杂店,这店本是一个普通的日杂店,却违法经营收购柴油。马老板雇用的员工小黄不小心引发火灾,火势波及相邻的安记汽配店,使汽配店内配件被烧,因救火喷水还发生了水浸。据汽配店的统计,汽配件的损失达45万元,因为一直找不到马老板索赔,3个月后,汽配店的黄老板只好到龙岗区法院状告马老板,索赔53万余元。

  该案一审时,马老板委托律师辩称,火灾波及安记汽配店是因为汽配店后窗未封闭导致,他多次与房东及安记汽配店沟通要求封闭该窗无果。

  对于安记汽配店的损失,评估公司做出损失30余万元的结论。马老板虽然认为金额过高,但未申请重新评估,因此该金额成为判决依据,龙岗法院一审判决马老板应该赔偿黄老板33万余元。

  日杂店老板希望少赔

  昨天,该案在市中院二审开庭时,马老板的代理律师表示,马老板不是不愿意赔偿,而是因为金额过高赔不起,认为评估报告中将不少烟熏的配件算作火烧配件,而这些配件还可以使用,应该将残值去掉才是真实的损失金额。

  黄老板一方则表示,评估时马老板也是在场的,事后也没有要求重新评估,而该店已被收拾完毕,无法再评估,该报告应为最后结果。

  昨天,法官主持了调解,马老板的代理律师为一般代理,但他表示马老板愿意赔偿,只是金额需再商量,他会将黄老板的调解方案告知马老板,从中促成调解。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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