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老人坠楼砸死路人 赔偿起纠纷

2019-06-04 15: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国家赔偿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国家赔偿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一个85岁的老婆婆不慎从12楼坠落下来,将路过的70岁婆婆给砸中了,两人均当场身亡。

  据报道:去年10月7日,台江区长寿园一位85岁的老婆婆不慎从第十二楼摔下,砸中一位路过的70岁老婆婆。两人均当场死亡。事发后,双方家属未能就后事处理达成一致意见,都不同意对方将尸体火化,均将尸体冷冻在医院里。在台江区法院多次调解下,日前两死者的子女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去年10月18日,被砸方的子女以坠楼老太的子女为被告,诉至台江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己方母亲被砸中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28万多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先将原告方通知到庭,详细告知有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让原告明白诉讼请求的提出要理性。原告原先紧实的口终于松动,同意了法官提出的案件以调解为主的方案。

  随后,法官又通知4名被告到庭。4被告到庭时情绪激动,法官经过长时间的解释,4被告也同意承办法官提出的以调解为主、一次性支付对方补偿款的方案。

  谁料,4被告回去后思想又有反复,次日又递交了要求确认死因的鉴定申请。接到申请后,承办法官并没有立即驳回他们的申请,而是先到司法鉴定机构咨询尸检的相关手续。得知尸检的费用需要1万多元及要等上两个多月的时间后,4被告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不同意缴纳鉴定费,要求原告缴纳鉴定费,案件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后来,被告温某某不经意中透露其与原告邵某某是高中时的同班同学。承办法官了解到台江区义洲街道司法所的李主任也与温某某、邵某某是同班同学,赶紧与李主任联系,同时还请来义洲派出所承办过此案的警官,邀请他们共同参与本案的调解。

  几经周折,原被告终于同意坐下来调解。但被告兄妹提出其舅舅不同意调解,要做通舅舅的工作后才肯签署调解协议。于是,李主任与承办法官放弃午休时间,一同驱车来到建新镇被告舅舅的家中,与其谈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感动了对方,表示同意调解。接着,李主任又和派出所的民警一道到医院,为原、被告减免了大部分费用。

  最终,原被告、台江法院、义洲街道司法所、义洲派出所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书》,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5.7万元,原告到法院申请撤诉。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国家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958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国家赔偿律师团,我在国家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