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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事人原因致使公证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公证处应如何处理?

2019-04-2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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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此种情况下,公证处应终止公证,由承办公证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终止公证的决定应通知当事人。此外,因公证书生效前当事人撤回申请或因当事人

在此种情况下,公证处应终止公证,由承办公证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终止公证的决定应通知当事人。

此外,因公证书生效前当事人撤回申请或因当事人死亡(法人终止)不能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的,公证处也应终止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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