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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户籍证明被公证处做了公证 前夫凭证明偷卖前妻房

2019-05-01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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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今报郑州讯王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被前夫卖掉了。原来,前夫拿着假户籍证明到公证处办了委托声明,并进行了公证。1月3日,王女士拿着两张资料相同、照片不同的户籍


今报郑州讯 王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被前夫卖掉了。原来,前夫拿着假户籍证明到公证处办了委托声明,并进行了公证。
  1月3日,王女士拿着两张资料相同、照片不同的户籍证明,来到今报。一张是原件,上面是她本人的照片,另一张是从公证处得来的复印件,资料是王女士的,而照片却是另一个女人的。
  王女士介绍,2005年,她与前夫离婚,但两人一直住在一起,离婚不离家,房产归两人共有。去年11月20日,前夫催促她把户口迁走,而且十分急迫。王女士起了疑心,难道房子有什么问题?
  去年11月24日,王女士到房管局查询得知,房子已经被卖掉了。房管局还有王女士的委托书和郑州市中原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时间是去年7月3日。“我当时都不在郑州,何况房子是我们商量着留给孩子的,怎么可能委托前夫去卖掉?”王女士十分纳闷。
  王女士找到郑州市中原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樊会宇告诉她,当时到场的女子与户籍证明上的照片是同一人,按照程序,应该出具公证书。“如果那个户籍证明是假的,那你的前夫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郑州市中原公证处主任王国忠告诉记者,这件事他们正在调查核实,如果真是假的户籍证明,公证机关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但需要按程序走。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陈奎律师说,公证机关在接受公证时,有必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核实。因为技术上的难度,不可能要求他们都要到公安机关重新核实。但是,如果出了错,公证处有责任、有义务去纠正错误,应该撤销原来的公证,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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