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医保账户里面的钱,属于个人。但是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则属于每一个医保投保人,其目的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若自己的医保卡余额不足时,就必须动用统筹基金的钱进行报销。如果家人使用自己的医保卡买药,对参保职工不公平。
另外,如果使用他人的医保卡住院报销,属于骗保。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不过,有些地区允许将自己医保卡给家人使用,共享保额。如广州、深圳、浙江、厦门等,一般有限制条件,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现阶段医疗保险卡消磁、丢失后,按规定将直接更换社会保障卡,具体流程:
(一)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时间为45个工作日。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
(二)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样。但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清户。
《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医保卡一般按照规定是不能给家人使用的,但是在实际中还是有不少这样的情况出现,当然了一般是没有什么事的,但是如果有骗保等行为是要面临刑事处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医保卡可以给家人用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