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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为什么不滚存,不累计

2014-12-1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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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照广州目前的规定,对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门诊就诊时,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月300元,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这一规定是不够科学的。某人某月不生病或少生病,一分不用或用不了300元...

  按照广州目前的规定,对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门诊就诊时,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月300元,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这一规定是不够科学的。某人某月不生病或少生病,一分不用或用不了300元;但有时候病情较重,钱就根本不够用,可能一次都不止300元。所以,医保待遇常常引人吐槽。

  不滚存、不累计这一原则,粗看是节省了医保基金支出,可实际效果并非如此。

  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绝大部分人都会在当月用光300元,即使不生病,也会到药店买药。因此,相当于医保基金每月仍然要为参保人支付300元,全年达到或接近3600元。即使个别人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每月都花光300元,但从总体上说,这种情况占比不高,医保实际支出不能节省多少,但却造成了很大的浪费。

  何出此言呢?因为本着“不花白不花”的思路,很多人为了花光300元,不是必需的药也会开回来,这个月不生病,也要去开一些补气养血、清热解毒的药备着。开了一堆暂时用不着或者很少用的药回来,浪费就这样产生了。

  既然如此,医保管理部门还不如每个月固定往参保人个人账户拨付300元,允许滚存、累计,全年最多也就3600元。但是这样的安排,却更有利于民众:我这个月不生病,省下来的钱可以留到下一个月;今年少生病,省下来的钱可以留给下一年。

  这样的安排,医保支出并无明显增加,群众又可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福利,还避免了浪费,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规定,更加是降低医保幸福感的制度障碍。按现行规定,参保人可选择两家医疗机构定点就诊,而且,门诊定点机构一经选定,在1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在实际中,这会带来很多不便。参保人选择定点医院,一般选择离家或工作单位近的医疗机构,但这些医疗机构不一定是最权威的。比如,在定点医院看病,看来看去没效果,想换一家权威一些的医院,如果没有选点,就得自费;又如,一直以来看西医,效果不好想换中医,虽然基本上每家综合性医院都有中医科,但很多人都想到专门的中医院看中医,如果没有选点,又得自费。上述情况是经常发生的。

  其实,无论参保人到哪一家医院看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都是固定的,选择不同的医院并不会增加医保统筹基金的支出,从方便参保人看病出发,应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制度,允许在全市任何一家符合医保资格的医院诊病。这样做,能够更加便民、惠民,必然受到广大群众的衷心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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