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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居民就业登记手续办理

2019-03-02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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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答:第一,户籍居民办理就业登记的法律依据就业登记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居民初次就业前,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就业登记。

  答:第一,户籍居民办理就业登记的法律依据

  就业登记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居民初次就业前,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居民时,应当向劳动部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第二,户籍居民办理就业登记的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深圳市户籍居民。

  第三,办理程序及需提交资料

  1、深圳市户籍居民初次就业登记手续

  (1)应提交资料:

  ①户口本;

  ②失业人员证;

  (2)办理程序

  ①提交资料;

  ②填写《深圳市居民就业登记表》并按表中要求到有关部门签章;

  ③填写《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④签订劳动合同书;

  ⑤劳动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深圳市户籍员工再就业登记手续

  (1)应提交的资料:《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

  (2)办理程序:

  ①原单位在《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上加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章;

  ②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③劳动部门办理再就业登记手续。

  3、全员改制手续

  (1)应提交资料:

  进入深圳的调令原件(工人提交劳动局发出的《员工调动通知》或《招用员工通知》;干部提交人事局发出的《调干通知书》,大学生分配提交人事局发出的《接收大、中专毕业生

  介绍信》,转业干部提交《转业干部介绍信》);

  (2)办理程序

  ①提交资料;

  ②填写《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③签订劳动合同书;

  ④劳动部门办理全员改制手续。

  第四,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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