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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2019-03-0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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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规定,我校在江夏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教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其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五个险种。除此之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规定,我校在江夏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教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其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五个险种。除此之外,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学校还为教职工办理了大额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必须缴足15年,退休之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参保半年之后可享受,失业保险参保一年之后才可享受;医疗保险从参保的下一个月开始享受;工伤保险按签合同之日开始算起;

  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1.当职工生病住院时,必须及时向江夏劳保局报案,告知个人病情、所住医院科室病房和医保卡号。若因个人原因住院期间未报案者,出院后江夏劳保局一概不受理报销事宜。报案电话:027-52106922。

  2.职工出院后半个月以内,应带齐报销所需单据,交由组织人事处(行政楼A307)统一去江夏劳保局审核单据,申请报销。

  3.报销单据:

  ①住院发票

  ②住院费用结算清单

  ③出院小结

  ④医保专用病历

  ⑤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回执单

  ⑥如有体内置换材料或手术中所需特殊医用消耗材料进价单复印件(并注明进口或国产),材料型号须与病人使用型号相符。使用血液制品须由申报审批表。

  其中,①—⑥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⑦异地安置人员需附《武汉市江夏区长驻外地和异地定居参保人员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备案表》复印件。

  生育保险报销程序:

  1.根据江夏劳保局的有关规定,若学校有参保职工怀孕,在怀孕5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组织人事处报案(即领取《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并由组织人事处到江夏劳保局备案。未报案者,不能报销生育保险。

  2. 江夏劳保局只和以下单位达成了协议,受理在以下医院的报销事宜:

  江夏区的定点医保医院;武昌: 陆总、附一、中南;汉口:协和、同济[page]

  暂时与省妇幼没有达成协议,请大家慎重选择在省妇幼生育

  3.报销单据:

  ①出院小结

  ②发票

  ③门诊发票及对应报告单

  ④住院结算总清单 (①-④项提供原件,江夏劳保局审核后不再返还,如个人需留存请先复印再上交)

  ⑤结婚证

  ⑥婴儿出生证明

  ⑦计生服务证

  ⑧双方身份证

  ⑨双方户口本 (⑤-⑨项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江夏劳保局审核后返还原件)

  ⑩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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