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老龄办了解到,为落实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有关议案和提案,天津市14个职能部门日前共同研讨调整老年人优待政策,老年人享受社会优待服务将从70岁降到60岁。
据了解,天津市从1993年开始对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政策,至今已经12年。据统计,截至目前,天津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3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4.7%,能够享受到优待政策的老年人不足老年人口的一半。
天津市商委、建委、容委、公交、园林、司法、卫生、文化、地铁、轻轨等14个部门经研究决定,优待服务政策由原来的10条扩大到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