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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知识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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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哪些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被保险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哪些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

  被保险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 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

  (2) 从事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

  (3) 经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及试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

  (4) 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领导指定而从事有益于本单位的工作,或进行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5) 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性工作而引起职业病(符合卫生部公布的有关职业病规定)达到评残等级;

  (6) 在上下班时间及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

  (7) 因工外出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以及因意外事故失踪;

  (8) 驾驶员工作期间发生交通意外事故;

  (9) 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突发疾病而造成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为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经市(地级市,下同)以上社会保险部门确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比照因工伤残或因工死亡享受工作保险待遇。

  如何支付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含挂号费、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个人不支付,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70%,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支付30%。

  工伤医疗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被保险人工伤医疗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支付。

  工伤医疗期间至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工资如何发放?

  被保险人工伤医疗期间至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前的工资,由单位按被保险人原标准继续发放,不得减发,原工资低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发放。

  残疾等级分为几级?

  残疾等级分为十级,一级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次性残疾补偿金如何计发?

  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 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page]

  残疾退休金如何计发?

  残疾退休金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实生计件工资制的或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历为基数),由社会保险部门依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200%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0%为基数计发,残疾退休金每年定期调整,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被保险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单位能否辞退?

  (1) 劳动合同期未满,单位不能辞退,要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但被保险人要求辞职的,单位计发一次性工伤辞退费,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丧葬费如何计发?

  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一次性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亲属。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受益人如何领取遗属抚恤金?

  遗属抚恤金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至60个月,一次性发给死者的亲属。

  领取遗属抚恤金顺序为:1、配偶、父母、子女;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其它亲属。

  有第一顺序亲属领取的,第二顺序亲属不领取,没有第一顺序亲属领取的,由第二顺序亲属领取,依次类推。

  如死者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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