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 伤残职工应该享受哪些待遇
65、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应享受哪些待遇?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按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按照新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