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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选择人寿保险险种?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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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今购买保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规避风险的一种方法。那么,我们就需要在这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所谓合适就是对保险的价格的接受和理赔方案的认同。保险产品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自己的需求才是最好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不能单独看某个产品本身来断定,而是需要综合考虑,最后选择最有利的险种。

  一、人寿保险的定义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寿险,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1]。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二、人寿保险的分类

  (一)定期人寿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二)终身人寿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受益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三)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四)生死两全

  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五)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六)健康险

  人寿保险还应该包括健康险,健康险承保的主要内容有两大类:

  1、由于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2、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其他损失。

  三、普通家庭如何选择人寿保险

  普通家庭的人寿保险大致可以分为保障型、理财型、投资型三大类。

  (一)保障型

  保障型是人寿保险基本的功能,这种类型的保险最大特点就是以较少的保费投入,换得较大的保障。像我们通常所说的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都属于这种类型。

  如果说保障型的保险是解决人们未来不可预知的风险保障问题,那么理财型的保险则是解决人们未来可预知的风险保障问题。因为疾病、意外是人们不可预知的,而养老、子女教育等是人们可预知的,一个人这辈子也许不生病,但一定会老,一个孩子也许不会有意外伤害发生,但一定会上学受教育、结婚创业。那么,这笔养老金、教育金就是可预知的风险。

  目前,在投资型保险里,“万能险”成为百姓青睐的险种。万能险主要是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保单价值领取方便,但这些是建立在高额缴费的基础上。因此,在选择这种保险时要充分考虑初始费用、风险保障费用、保单管理费用等情况。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如果保障型和理财型保险是家庭的基本需求,那么投资型保险则可理解成富贵型保险,千万不能将家庭保费的支出集中在投资险上,却没有足额的基本人身风险保障。

  在选择保险险种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需要,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切记不能盲目从众和受到不专业的保险人劝说。总之,一份保险的选择牵涉了许多因素,因此在选择时要慎重,同时也可以在保险人的协助和了解下再选择具体的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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