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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费率或将上调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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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周,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将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将酒后驾驶行为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

  上周,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将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将酒后驾驶行为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昨日,深圳保监局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今年年内建成开通的深圳车险信息平台,将清除交强险保费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的技术障碍。至于“双挂钩”的具体做法,目前尚需由各家财险公司总公司向保监会报备。

  现状:

  车险费率浮动

  仅与理赔次数挂钩

  记者了解到,目前,酒后驾车还未与保费挂钩。与车辆保费挂钩的仅是理赔次数,车主上一年度理赔次数越多,第二年保费也越高。

  有业内人士表示,提议将酒后驾车纳入保费浮动系数不是新鲜事,早在2007年,保监会就考虑将交强险费率与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挂钩”。2007年6月,保监会曾草拟了《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按照这份《暂行办法》,交强险费率考虑实行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双挂钩”——也就是说将影响交强险保费的因素分为两类:一类是与交通事故相联系的六种情况,另一类则是八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酒后驾车、闯红灯等,情况不同费率浮动标准不同。但该《暂行办法》最终因种种原因未实践,保监会最终决定费率浮动暂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只保留了六种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因素。

  据介绍,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是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理赔数据;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是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而当时,全国仅有上海、北京、大连等7地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保监会相关人士也向媒体表示,鼓励各地根据自身条件率先开展“双挂钩”试点。

  未来:

  交通违法信息

  或成车主保费参考

  有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从2004年4月1日起,上海即率先探索实行三责险以及后来的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制度,通过该制度,上海车主如果连续3年记录良好,最多可以享受70%的交强险费率下浮。“以私家车为例,全国最低保费为665元,而上海市从理论上来说,测算下来最低可至285元。”该人士说。据悉,此试点效果良好。数据显示,“双挂钩”的第二年,即2005年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比上年下降了65.96%、9.72%、21.71%和 58.43%。[page]

  那么,在全国上下对“醉驾”人人喊打的情形下,深圳有没有像上海那样在酒后驾驶与车险保费挂钩方面先行一步呢?对此,深圳保监局财产险监管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涉及到保费费率方面的问题,均由各家财险公司的总公司拟定再向保监会报备,深圳分公司则负责执行。目前,各家公司仍执行传统的保险条款,即对因酒后驾车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目前,深圳保监局正联合相关部门筹建深圳市车险信息平台,并计划年内投用。他介绍,此信息平台不但可以实现各财险公司的车险理赔信息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商业车险与理赔次数挂钩的费率浮动,还可以与交警部门的信息互换,交警部门所查处的醉酒驾驶车主信息都可放入此平台,由保险公司共享此信息。这好比车主上了“黑名单”,各家财险公司都可将其醉驾经历作为参保因素分析。该人士表示,深圳建成此车险信息平台,实现承保、理赔等业务数据的行业共享,以及与其他部门的数据交换,可以为全行业控制风险、提升经营效益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一定程度上也为下一步酒后驾车车险费率是否提高扫清了技术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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