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来电询问,她于2004年9月为孩子在学校入了一份团体学生平安保险;2005年6月,孩子因血小板减少住院治疗。在孩子住院期间,医生针对孩子的病开了一些营养药,并说这种营养药是治疗孩子的病必须用的。当赵女士去保险公司为孩子报销部分保险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