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连海事大学·张颖 刘冉昕 《海商法》规定在大连的债权就可以得到有效的清偿。对于船舶优先权人虽然失去了优先性,但发生全损的船舶的经济价值是可想而知的,扣减行使优先权的费用后,优先权也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