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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物权保险理解成房屋产权契约保险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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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摘要]由于物权保险的标的是房地产产权,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把物权保险理解成房屋产权契约保险。美国物权保险的构成要素有:物权保险的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

[摘 要] 由于物权保险的标的是保险的收益最大化。美国第一公司的主业是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评估、消费者信誉和房产信息调查等业务,因此可以说,物权保险业务是其母公司的副产品,其所谓的用于调查的保费收入的90%正是其母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

  以上两方面因素使其形成了有别于传统保险业务的运作模式。

  (二)我国具体的国情、法律制度、市场环境、登记制度

  1.我国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

  美国与我国的法律制度分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法系。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美国法律规定的所有权、抵押权、典质权和留置权等相互交错,比较复杂,而我国的相对简单。

  2.两国产权登记制度的巨大差异

  我国房产产权属登记简单,登记手续简便,这与美国有很大不同。在美国,地产购置的登记程序比较复杂,产权的取得往往需要经过许多法律手续,我国有关权属证书、手续易于核对。

  3.我国房产产权风险危险程度低

  产品定位在房产产权以后,危险程度、技术难度大大降低。与美国的私有土地制度不同,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产品定位在房产产权以后,涉及宗地产权的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纠纷等造成的风险就可以避免了。

  4.我国产权变更率低,产权关系相对明了

  我国房地产二级市场刚刚起步,主要是一级市场活跃。一级市场产权关系简单,而且受经济水平、户籍制度、传统习惯以及二级市场不发达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居民的房产主要是自用或作为资产的存放形式,房地产的投资融资功能还没有发挥。因此产权变更比率低,产权关系相对明了。我们此时切入的难度系数不大。

  (三)可以更好地利用自身的经验和优势

  我们开办保证类业务的经验、借鉴别人成果的后发优势、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等政府机构的良好关系和熟悉国情市场而形成的地缘优势等为此项业务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四)采用美国模式所面临的障碍与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

  如采用美国模式,我们将面临一系列障碍,如体制障碍、分保障碍、财务障碍,税收障碍等;我国的保险公司也没有庞大的从事房地产经纪、消费者信誉和房产信息调查等业务的自己的公司做后台支持;并可能带来过高的交易成本、利润流失以至亏损等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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