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投保人身险 被保险人因公意外死亡应赔

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保险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保险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承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被保险人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理赔款。10月18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承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被保险人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理赔款。10月18日,江西省江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某保险公司于2010年12月25日前支付原告许某、李某保险金35000元。 2009年9月9日,原告许某、李某之子许小军(未婚)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交纳了保险费1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2010年7月5日,在一汽车修理厂工作的许小军外出试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原告许某、李某要求被告支付理赔款,但被告以许小军系汽车修理厂员工,其行业具有较高危险度,其系因公死亡并非意外为由拒绝赔偿。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许小军与被告间存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关系,依法予以确认。保险合同属射幸合同,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许小军遭遇车祸死亡亦属合同约定承保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应依法向许小军的继承人支付意外事故保险金。经法院协调,原、被告达成上述调解意见。

中国法院网

保险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442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保险法律师团,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