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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身保险合同应在哪个法院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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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身保险合同主要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对此如果被保险人身亡符合合同规定的可以获得赔偿。但是人身保险合同也是经常出现纠纷的合同。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起诉人身保险合同应在哪个法院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起诉人身保险合同应在哪个法院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险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人身保险合同应在哪个法院

  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常见问题

  1、隐瞒病情将导致出险遭拒

  “我的血压高,一阵一阵的,也不严重,没事,不用特别说明。”“这样做是不对的,目前很多案例都是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进而引发纠纷。对于自己的真实情况一定要在投保时告知保险公司,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2、代签字影响人身保险合同效力

  “我没带老花镜,你代我签个名吧。”“代签字会引发很多问题,如果代签字,以后就说不清楚购买这份保险是否是您本人的意思,这就会对保险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等产生争议。这个字必须自己签。”

  3、保险不是存款——重点在于保障

  “我买的这个保险好,跟钱存在银行一样。”“保险不是存款,保险的重点在于保障。在银行买保险时,您还要了解清楚理财类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不能有过高的收益预期,当发现收益与自己的期望不一致,或者无力继续支付保费时,您如果选择退保是会产生损失的,这很容易引发纠纷。”

  4、理解专业术语再投保

  “这合同上好多词我都看不懂呀,算了,就这样吧。”“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条款中的专业概念、术语不仅很难理解,也极容易引起歧义和误解,还有那些涉及重大权利义务的关键问题,都要请营销人员解释清楚,或向各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咨询,这样才会避免日后的纠纷,保护自己的权益。”

  5、未按期交纳保险费导致保单失效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纳第一期保险费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交纳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后,投保人仍未交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拒赔。《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也就是说,投保人不交保费的,保险人又不能强制其交纳,而一旦出现保险事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又向保险公司索赔,就会发生纠纷。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

  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

  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

  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2、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货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

  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狭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由法律确认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起诉人身保险合同的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险人所在地法院管辖。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起诉人身保险合同应在哪个法院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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