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如何处理经济合同中的预期违约?

2015-11-10 13: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基本案情】

  A工厂产品销量很好,供不应求,为此A工厂决定租一批机器设备扩大生产,于是和B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器设备租赁合同》。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B租赁公司向A厂提供机械设备10台,租期为1年,从2012年10月5日至2013年10月4日,租金每月10万元。合同还约定,在这一年里,双方都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果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签订后,B公司把设备交付给A厂。A厂使用了三个月后,突然把10台机器设备运回B公司,而且最后一个月没有把租金交给B公司。一开始B公司不知道A公司为何这样做,经过一番了解后,才得知A公司以机器设备发生故障为由,要求终止租赁合同。

  B公司表示,终止合同也可以,但A公司必须支付最后一个月的租金10万元,违约金10万元并支付修复设备的费用。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协商不成,最后B公司将A公司告上法庭。

  B公司认为,他们与A厂签订的《机器设备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一年内,双方都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但A厂以机器出现故障为由退回机器,违反了合同约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A工厂认为,B公司的设备出现故障,这是签订租赁合同时没有预料到的,不是他不想履行合同,而是因为机器设备出现故障,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所以A厂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法律智慧】

  本案涉及的是预期违约纠纷。什么是预期违约呢?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合同履行期限没有结束之前,一方没有正当理由,但是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不会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有两种类别,一种是明示违约,一种是默示违约。本案属于明示违约纠纷,明示违约有这样几个特点:1)违约方必须非常明确而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2)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表示在履行期到来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3)违约方必须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4)明示预期违约无正当理由。

  本案中,A工厂和B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的保护。A工厂在三个月后,突然终止租赁合同,应事先与B公司商量,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但是A工厂没有这么做,而是在不告知B公司的情况下把机器设备退回B公司,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其行为符合明示违约的构成要件,B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A工厂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守约的B公司来说,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要求A工厂承担责任:

  第一种,B公司可以不顾A工厂的毁约表示,等待对方继续履行,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对方仍不履行,构成实际违约,再追究A工厂的违约责任;

  第二种,要求A工厂赔偿损失,由于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违约金进行赔偿。

  【温馨提示】

  1)合同签订的时候,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一旦签订,就产生了法律效力,不履行就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当客观原因产生,阻碍合同的履行,双方当事人最好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没必要像A工厂那样蛮不讲理地终止合同。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126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