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与他国的企业或个人签订了涉外合同后,如果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合同期限结束也不会有争端,如果一方没有积极履行合同,就会产生争议,所以就需要选择适用于涉外合同的法律来解决争端。那么涉外合同可否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吧。
一、涉外合同可否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我国法律对涉外合同当事人选择处理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以明示方式选择处理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可以选择我国法律,也可以选择外国法律。选择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不得违反国家主权原则。不得故意借助选择法律方式规避我国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否则选择无效。
就是说有约定从约定,主要体现民事活动的意思自治原则。我国法律允许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合同的管辖及法律适用。也可以选择仲裁。只要经过选择的国家与合同争议有实际联系,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只有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才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
无明确约定的从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涉外合同产生争端以后,我国法律对于合同的当事人是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除法律另有规定。以上便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涉外合同可否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合同纠纷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