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担保法》规定了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是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的。之所以这样规定的立法理由,一是出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二是督促债务人全部履行债务。而对于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抵押物价值的,对于超出的部分是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