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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趸交36万变每年36万

2012-12-1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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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今年2月,龚女士接到某保险公司打来的催款电话。对方称自己购买的荣享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到了交费时间,应交36万余元,请她尽快到保险公司交费。龚女士很诧异:我去年买这款保险时就已经一次性付了全款36万多,怎么还要交费?次日,龚女士仔细查看保险合同发现,

  今年2月,龚女士接到某保险公司打来的催款电话。对方称自己购买的“荣享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到了交费时间,应交36万余元,请她尽快到保险公司交费。龚女士很诧异:“我去年买这款保险时就已经一次性付了全款36万多,怎么还要交费?”

  次日,龚女士仔细查看保险合同发现,自己交费发票上写着2011年2月投保时交的36万余元仅仅是“首期”,合同中也对交费方式也勾注了“年交”,交费期限为5年。这样一来,她买这份保险一共得交180多万。

  这让龚女士母子大为震惊:当时业务员给我们介绍保险时,说的只交一次费。业务员说,一次性交36万多,第二年开始就有每年2万多的收益。60岁时有1万多,60岁到88岁每年还有养老金,这还没加分红收益。算下来固定收益都有180多万。

  龚女士回忆,签投保书时业务员不提供合同,称要交费之后两三周内以邮寄或是送上门的方式交到客户手中。出于信任,龚女士签了字。后来合同送上门,也便没再仔细看。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保险产品进行了解时,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如果购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还应当了解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对于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还应当了解费用扣除、保单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等重要内容。

  由于投保提示书是对保险产品的特点、风险,以及消费者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的重点提示,消费者应当认真阅读并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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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3・15”虽已过去,但有关保险的投诉和维权活动却是接连不断。显然,大众有不少“买错”保险的烦恼。对此,保险从业人士也给公众支招,买保险之前就多个心眼,避免被不靠谱的保险推销行为误导。

  支招一:提防存单变保单

  “半年后我才发现当初去银行存的五万元竟变成了保单,急死了。”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周围的老人有如此的遭遇。

  银行保险投诉,是保险维权中常见的案例。对于保险消费者,每次去银行必须想清楚自己的需求。即使在推销人员的介绍下,你对某款保险产品很心动,也不妨给自己留下一个冷静期,回家上网查询或者询问懂行的人士了解产品是否靠谱后再做决定。对于中老年消费者,与银保产品保持距离,是一个有些偏激但却安全的选择。

  支招二:询问退保最坏情况

  保险合同一旦正式生效,在较短的时期内,投保人若想退保,通常会有较大的损失。一位女士透露,她若感觉上当、强行退保,损失可能高达50%,这也是她的纠结和憋屈所在。

  某寿险公司人士介绍,目前通过银代渠道销售的产品,主要是分红险,它们往往保费金额较大,而其产品结构决定了若是期缴型产品,投保一年至两年退保,往往会出现20%至50%的保费损失。而现实情况是,营销人员对于重点推销的分红险,往往报喜不报忧,只说收益如何如何诱人,却不提退保时可能出现的损失情况。在此背景下,市民遇上分红险、万能险或者投连险等投资类保险的推销时,务必要问清楚假如未来1年或者2年内退保,能拿回多少保费。

  支招三:用足投保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并书面签收保险单起10日内这一期间。两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均设置了犹豫期规定。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如没有发生保险金给付,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一定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

  市民若一时冲动买了不需要的保险,在犹豫期内是可以退保的。有了犹豫期就要用好用足。一旦感觉购买的保险似乎并非是自己需要的,就务必赶在犹豫期内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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