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因擅自改动借条 自定利息请求不能批准

2019-08-17 08: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债权人发现借条对利息约定不明确,便擅自将借条作了修改。近日,泰来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张某归还李某借款3000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超过此计算方法部分不予支持。张某与李某是邻居。2008年9月,张某向李某借了3000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张某给
债权人发现借条对利息约定不明确,便擅自将借条作了修改。近日,泰来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张某归还李某借款3000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超过此计算方法部分不予支持。 张某与李某是邻居。2008年9月,张某向李某借了3000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张某给

  债权人发现借条对利息约定不明确,便擅自将借条作了修改。近日,泰来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张某归还李某借款3000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超过此计算方法部分不予支持。


  张某与李某是邻居。2008年9月,张某向李某借了3000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张某给李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并在借条上注明“到期不还按总额的4%计息”。


  借款期限届满后,张某未能如期归还,李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李某发现借据上约定的利息未明确是月息还是年息,就自作聪明在借条上加上了“月息”二字。


  法院认为,李某自行添加的字样已使借条的内容发生改变,故只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短期贷款利率即月利6厘计算利息。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844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