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技术开发合同特征是什么

2018-08-30 14: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其客体是尚不存在的有待开发的技术成果,其风险由当事人共同承担。技术开发合同特征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技术开发合同特征是什么?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技术开发合同特征

  技术开发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标的物具有新颖性,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

  2.技术开发合同的内容是进行研究开发工作。

  3.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协作性。

  4.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由双方共同负担。

 技术开发合同特征是什么 

  二、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

  根据2001年起实施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的判定: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专门规定了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2、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3、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三、技术开发合同分享原则

  1、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的申请权。

  2、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 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3、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上文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技术开发合同特征是什么的相关解答,相信大家现在对于技术开发合同特征有了一定的了解。此外,技术开发合同可以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我们网站可提供在线咨询律师服务。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159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