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申办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的主要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法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还要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等;
2、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规模、投资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
4、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等有关资料;
5、城建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和承包方的资质等级证书;
6、以招投标形式确立承包方的应提交招投标文件及中标决议;
7、合同文本;
8、办理分包合同公证,须提交总承包合同。
不一定要公证,可以视情况而定。
我国对合同形式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
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无违法事项,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是有效力的,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
公证形式只是其中一种,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我国法律对合同的公证采取自愿原则。合同是否须经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就须公证,不经公证不生效。但对一些重要的合同种类,法律也可以规定必须进行公证。当事人和法律都可以赋予合同的公证形式以证据效力或者成立生效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如果双方的意见都一致要求要公证的,可以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对于法律效力也可以更强的保障,也可以避免产生合同纠纷和法律诉讼。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承包合同怎样公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