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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房子被卖了,这个买卖合同有效吗?

2015-07-1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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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租房子产生的纠纷中,主要是关于买卖关系以及租赁关系之间的关系,如果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该怎么解决?租赁关系是否收到保护呢?找法网小编告诉你。

  找法网网友咨询:我是做生意的,在合同期内,房东没有通过我,就把房屋卖给了他人,我可以告他房屋买卖无效吗?并且以他的卖价购买吗?

  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王建峰律师回复:关键是对方的房产是否已过户?已过户你你主张无效,一般不会解除合同。

  湖北法鸣律师事务所姚习洪律师回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你可以告他房屋买卖无效。

  【相关阅读】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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