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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证明

2019-07-10 17: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是一个和好的约束双方当事人的契约性发法律文件,在我们的生活中离不开合同,但是合同并不是签订以后一直到合约履行完毕才可以消灭,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合同也是可以解除,那么合同的解除需要注意什么吗?今天找法网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证明。

  一、合同到期应出具什么证明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予续签,单位应出具相应证明----劳动合同期满证明;但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与期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与法律事实。之后用人单位应依据法律规定为你办理相应保险移交手续。

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证明

  二、合同到期解除的补偿办法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证明

  合同期满解除合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

  1、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

  2、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单位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f.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合同的解除要走一个法律流程,和无效合同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同时合同的解除分不同种类的合同,因为合同的种类不同涉及的解除方案也不同,但是合同的解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同到期解除合同证明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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