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合同时提醒你一定要牢记查看这几样文件
1:开发商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一证两书:《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交房一定要有《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只有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印制,上海市工商管理局监制的统一的《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出售示范合同文本》才是唯一合法的合同文本。通常还可通过补充协议对正式合同内容加以修改、补充。
《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基本内容
《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对销售房屋的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向购房者作出质量保证和承诺。《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公司按规定的内容,要求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