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样的

2019-09-04 10: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现在社会中,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买房需要签合同,买车也需要签合同等,合同订立逐渐日常生活的常态,主要是因为合同在生活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成为人们联系的一种纽带。那么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详尽解答。

  一、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样的

  因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为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纠纷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外,其他基于租赁合同所引起的纠纷均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

  1、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2、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在2000年10月26日对山东省高级法院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函复:你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3、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根据是《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生效的起算点只能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且履行宽限期届满之第二日开始。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样的

  二、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的租赁合同所引起的纠纷都是3年的诉讼时效,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形就是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纠纷只有1年。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795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