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
日常使用的文本中,有时是打印一个文本,复印多份,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在各文本上签字或盖章。这些所有的文本均应视为原件。 复印件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盖章或签字后,再行复印的文本。 对于复印件,依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除非有证据证明复制件与原件一致,否则不生证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