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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了,你会租个MM/GG回家吗?

2019-06-21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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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但这个年并不是这么好过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已经达到适婚年龄却仍然孤身一人的单身一族来说。面对父母家人的殷切期望和亲朋好友的不断追问,为了让全家人过年过得安心,也为了让自己过年过得舒心,在春节到来之际,有一种很潮的做法在单身群体中流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但这个年并不是这么好过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已经达到适婚年龄却仍然孤身一人的单身一族来说。面对父母家人的殷切期望和亲朋好友的不断追问,为了让全家人过年过得安心,也为了让自己过年过得舒心,在春节到来之际,有一种很潮的做法在单身群体中流传开来,那就是——租个女友(男友)回家过年。

  单身男女到网上发帖租个朋友回家过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租友活动中,不仅人数众多,租金也水涨船高。一位在北京打工的大龄青年的弟弟,为了春节团圆时能让父母高兴,在网上发帖,以日薪300元的价格为哥哥征租女友。无独有偶,武汉一名小伙子在青山红钢城举着“租女朋友回家过年”的小广告,希望租个女友回江西老家待上四五天,并愿意每天支付1000元的酬劳。除此之外,一些婚姻介绍所也瞅准商机,适时推出“过年租友业务”。据一位经营者称,一个月内应租者近百人,火暴局面出乎预料。

  过年了 你会把自己租出去吗

  过年了,你会把自己租出去吗?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一些单身青年,其中不少“80后”的回答都是“愿意啊,多好的事啊”。“90后”潮人李朋说:“我特别想把自己租出去,但我在网上应租时,对方都嫌我太小了。唉,如果能把自己租出去,不但有钱可挣,而且这个年也会过得很有意思……”“80后”男生小郭笑说:“我很想把自己租出去,如果没有女朋友的话……”采访中很多人都对租友回家过年很感兴趣,有的还问记者能否帮忙把自己租出去。“80后”女生高小姐告诉记者,虽然她并不着急结婚,但每当家中父母、长辈不断逼婚唠叨时,她还是觉得头皮发麻,所以如果有合适的人选,她愿意租个男友带回家,让父母宽心。“能用钱解决问题往往是最简单的,彼此之间没有那么多纠缠。”高小姐说。

  如今,很多商家也瞅准了“租人”这种赚钱的“商业点子”,认为“钱”途无量。记者发现,一些商业策划网站上,赫然写着:“如果你不想太早结婚,如果你还没有合适的对象,而又因此遭受家里人给的压力,那就租个朋友回家过年吧;如果你想过一个有意思并且又能赚到钱的新年假期,那就把自己租出去吧……”

  同时,记者也在很多网站上都发现了“租人”帖子。网友p仔发表的一篇题为《哥过年回家休养,MM如有需要,请垂询》的贴子上注明:“鉴于剩女太多,哥本着日行一善的观念,对外出租!可以做临时的替身帮你挡挡三姑六婆。”他表示,可以临时替代成男朋友,扮演角色,“你可以把我当成演员,在特定场所扮演特定角色。只限女方家里或者外面饭店,别的地方一概不予受理”。

  敢于出租自己的除了男生外,小女子也很多。网友aifengniao在西子湖畔论坛发帖《MM春节不回家,想把自己租出去》,表示春节不回家,因为害怕孤单,要把自己租出去,一来可以有点小收益,二来可以丰富一下生活。

  时下,“租人”在中国已成风潮,公休长假前尤其是临近春节时尤为普遍。百度贴吧上设有专门的“出租女友吧”,出租、求租帖皆有,帖子总数上千。

  对此现象,很多专家表示不可取。他们认为,现在的人容易受好奇心理的驱使,去尝试、体验新鲜事物,但这种现象是以情感为代价的,这种现象只会让人们的心理趋于荒漠化,同时也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租友回家过年 易产生法律纠纷

  据了解,在花重金租友回家过年之前,为了明确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租用者往往都会与应租者签订“租友合同”。而婚介所为保障男女双方权益及自身利益,也会制定自认为很严密的“租友合同”。这些合同或协议对男方的约定主要是“人身安全方面”,例如,男方不能超越两性禁区,不能对女方做任何无礼之举;而对女方的约定主要是“金钱方面”,例如,女方见到男方的父母和亲友时,如果接受赠送礼物,则归男方所有,否则男方有权拒付佣金等。那么这些“租友合同”是否真的有效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律师刘忠,他说,这种“租友合同”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首先,这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我国《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其中关于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定,通常就被认为是公序良俗原则。所谓公序,即社会一般利益,我国法律规定,社会一般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良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我国法律规定,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凡是违反这一基本原则的合同,都被认为是无效合同。“租友合同”与我国社会所提倡的真诚恋爱、诚实守信品德相悖,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无效。其次,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只能将一些具体的财产作为标的物,而在“租友合同”中,不少条款针对的是感情、人身这样的抽象物,这些是不能作为债权标的物的。因此,从合同标的来说,合同也是无效的。

  由于“租友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租友行为就极易面临两大问题:第一是财物纠纷,这主要针对男方而言。应租女方从男方家人或亲友处得到礼物或红包该如何处理?女方往往认为,这属于赠与,应归自己所有。而男方则认为,亲友不明真相才会给礼物或红包,女方没有权利保留。由于“租友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纠纷,是不可能依据合同来寻求法律保护的。更有甚者,一些应租女方心怀叵测,主动要求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并以此敲诈敛财,男方很可能落得人财两空。第二个可能出现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性侵害,这主要是针对女方而言。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很可能发生性侵害,并且由于女方是“女友”身份,男方即使有过分举动,也没有人会在意。因此,公安机关很难明确界定,即使确定,在量刑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分歧。 [page]

  租友回家过年  隐患大

  “租个女友回家过年,本来是为了弥补单身人士心理上的一种缺憾,使全家人能够过一个团圆祥和的新年,但实际上这种行为隐藏了很多社会及法律问题,并不可取。”心理教授余强说。他认为,租友回家过年,从形式上看满足了各方的心愿,实际上问题并未真正解决。而这种投机取巧的作假行为,反而让亲人之间的关系变得不可信,助长了人际关系的虚伪性,与我国传统的诚实可信的优秀品德相悖。尽管租友可以解一时之急,但总不能年年都租,事情总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这只会让父母亲人更加伤心难过,也让自己更加难堪。租友回家过年,使得本来应该真诚自由的恋爱变成了可以用合同来规制、用金钱来衡量的明码标价的商品,这不仅亵渎了爱情的神圣性,也有违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租友回家过年,还易引起法律上的纠纷。在这种临时性的“恋爱”活动中,很容易产生不可预知的麻烦或后果,并给其中一方带来伤害,特别是单身女子租男友回家过年,因不了解对方,很难看清对方人品如何,一旦造成伤害,其影响远远大于积极作用。

  租友回家过年  应注意防范

  “租友行为本身很容易带来不必要的纠纷,甚至危及个人人身安全,所以对此行为,法律并不提倡。但鉴于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这一现象,所以我提醒单身人士租友回家过年时应注意防范。”某校刑事技术侦查系党组副书记祝卫军说,首先,在租友过程中应提高警惕,并尽可能订立书面协议。虽然这一协议并无法律效力,但可以为日后解决纠纷提供一定证据帮助。比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双方确实不存在真正的恋爱关系,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纠纷,可以提供一定佐证。其次,如果双方发生财产纠纷,虽然不能依据“租用协议”来主张权利,但可依据其他法律规定来保护自身利益。比如,如果被租方收受租友方礼物或红包,以赠与为由不愿退还,租友方可请求法院撤销此种赠与。因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意思表示真实,如果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还规定了民事行为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在租友过程中,租友方的亲属误以为被租方是租友方的恋爱对象,才给被租方礼物或金钱,这并非他们的真实意思,也可以说是重大误解。被租方接受赠与,实际上造成了租友方亲属的损失。因此,租友方可以要求被租方返还赠与的钱,并在要求无效的情况下,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这种违背真实意思的赠与行为。最后,租友活动很容易让“黑婚介”及卖淫活动钻空子,这些人一般都会在租友过程中想尽办法索要钱物,甚至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以此相要挟进行敲诈勒索。对此,在租友活动中单身人士应提高警惕,以免上当。租友回家过年,不仅法律问题多,而且还会向他人传递错误信息,贻误自己的终身大事,将自己置于尴尬境地。因此,单身人士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应主动拓宽自己的交际范围,适时规划自己的终身大事,而不是春节前才临时抱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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